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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

发布时间:2011-4-19      来源:admin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4720

          根据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以下简称《决定》从10月1日起,司法机构下属的法医鉴定单位不再受理来自社会的亲子鉴业务;同时,根据国家有关法院和司法机关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的规定,这些法医鉴定单位将与原上级单位脱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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